通知公告

2024年度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4-04-28  点击:[]

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河财政教〔2022〕20号)文件精神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2024年度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河财政教〔2024〕27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3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

1、我校2023级普通本科有学籍在校学生(高水平运动员、专升本学生、预科生、定向生除外);

2、思想品德优良、对转入专业确有兴趣和专长、且身心条件符合转入专业要求。

转入我院专业指普通本科一批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和本科一批较高收费电子商务(数字贸易方向)专业。

二、转专业条件限制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能转专业的;

(2)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申请转入普通专业的;

(3)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的;

(4)受到纪律处分未解除的;

(5)申请二次转专业的;

(6)低录取批次转入高录取批次学习的;

(7)无其他正当理由的。

2、录取批次之间的限制

接收普通本科一批次专业录取学生申请转入我院专业,本科一批次较高收费专业录取学生申请转入我院本科一批次较高收费专业。

3.未达到专业转入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提出申请:

(1)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在录取专业学习的;

(2)休学创业,复学后因自身情况需要的;

(3)应征入伍后退役,复学后申请更换专业的;

(4)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后复学1入学时原专业不再招生的。

以上情形,学院可根据学生情况综合审定,不占用专业(类)公布的计划名额。

(四)录取批次之间的限制

1.本科一批次专业录取学生,可申请转入本科一批其他专业本科一批次较高收费专业、本科二批次合作办学专业;

2.本科一批次较高收费专业录取学生,可申请转入本科一批次较高收费其他专业、本科二批次合作办学专业;

3.本科二批次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学生,可申请转入其他合作办学专业;

4.艺术专业录取学生可申请转入艺术类其他专业;

5.专科录取学生可以申请转入专科批次其他专业。

三、优先考虑情形

有资格申请转入我院专业的学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院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1、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在录取专业学习的。

2、休学创业学生(尤其是网络创业),复学后申请转入我院专业学习的;

3、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学生,再申请转入我院相关专业的;

4、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学生复学(或入学)后原专业不再招生的;

5、学生申请转专业前,已修读的课程考核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3.90(含)以上,且在本专业全部学生成绩排名前1%的学生。

四、转专业考核办法制定及程序

1、我院负责制定和解释转专业工作方案。

2、我院负责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考核、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工作。

3、我院根据学校、学部整体要求,结合我院专业教学资源、师资力量、教学条件、学生就业前景等实际情况,拟接收转入学生人数比例为我院2023级各专业学生总人数的30%。据此设定的拟接收转入专业学生的具体人数为(小数点后数字四舍五入取整):电子商务专业18人,物流管理专业12人,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12人,电子商务(数字贸易方向)专业60人。各专业拟接收转入专业学生人数报教务处备案。

4、我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接受第一阶段转专业申请。根据学生在大一期间的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修养、特长、学习能力、获得奖励、相关专业匹配度、学业规划能力、其他客观学习条件等,进行综合评定。

5、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需参加由我院组织的转入考核。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各占考核总成绩50%。其中,笔试考核内容为管理学基础知识,面试考核内容为综合素质评定。

6、如果转入我院的学生人数未达到拟接收学生人数,接受第二阶段转入申请,考核方式同第一阶段。

五、时间安排

4月19日,我院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以及拟接收人数呈报表(附件1),以上材料加盖公章于4月19日下午17:00前报送教务处备案。

4月20日-30日,教务处汇总各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报学校审核同意后,学院公示转专业工作方案。

5月6日8:00-5月7日17:00,具有申请转专业资格且有意愿转专业的学生可以登录教务信息服务平台(http://xk.huel.edu.cn/jwglxt),点击“报名申请”、“学生转专业申请”进行网上报名,点击“申报”并填写个人申请理由等相关信息,点击“提交”完成转专业线上申请。学生每一阶段只能填报一个专业。

5月7日17:00前,我院接收申请转入我院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转专业申请表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5月8日,教务处对报名学生资格进行审核.

5月9日-17日,我院组织考核并公示,确定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

我院于5月17日17:00前在教务信息服务平台进行转入审核确认,并将通过考核的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和《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和网站公示结果及公示截图报送教务处备案。

5月20日-28日,第二阶段报名、转入考核及公示。

5月20日8:00-12:00,第一阶段转入学院未接收的学生可在系统中填报第二阶段志愿专业,并于5月20日17:00前将转业申请表交送至我院。5月21日-28日,我院组织考核及公示,并于5月28日17:00前将第二阶段公示无异议的拟转入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和网站公示结果及公示截图,报送教务处备案。


六、其他规定

根据学校规定,对已初步审核通过转专业的学生,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被退回原专业学习。

1、在2024-2025学年第1学期受到纪律处分的;

2、发现有其它不符合转专业规定的。

该项工作由我院负责监督执行,并将有上述情形的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加强专业引导、专业教育,认真设计好工作方案,采用线上线下学习平台进行宣传,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学生,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公开公平公正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与程序,按要求及时做好各环节公示工作,做到政策透明、计划透明、结果透明。

(三)及时报送材料

严格按照程序和时间安排进行,及时提交各个环节的材料,确保有序、按时、顺利完成转专业工作。



:电子商务与物流管理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潘勇 王叶柯

成员:何惠 张晓东 芦睿 谢艳丽 杜晓曦 史晓东 陈浩东

秘书:潘晨嫣 于自云


电子商务与物流管理学院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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